由于幼儿园校车司机的大意,塘厦仅3岁多的小生命倒在了车轮下。目前,肇事司机已被拘留。昨日,小孩的父母与幼儿园就赔偿问题谈崩,在塘厦新大新商场附近挂“标语”,声讨幼儿园,但这一行为遭到非议。
肇事司机被批捕
5月17日16时,3岁多的徐晓珊站在塘厦林村西湖电光村105号的家门口,她在等塘厦宏业幼儿园读大班的哥哥徐杨放学回家。
徐杨走下校车时没看到妹妹。105号位于村里的一个死胡同,徐杨是最后一个下车的,随后,校车调头欲赶回幼儿园。
“嘭”的一声闷响,正在家门口等哥哥的徐晓珊被校车撞地身亡。随后校车冲出几百米远,徐爸爸的房东迅速驾摩托车追到宏业幼儿园。
据交警部门调查,肇事校车负全责。6月23日,肇事司机肖某已被批捕。
死者家属讨说法
昨日14时,徐晓珊的父母在宏业幼儿园就赔偿问题谈崩。徐爸爸和一名工人到新大新商场前举标语,声讨幼儿园。
围观者认为,这一行为太过激,不可取。但是,徐爸爸认为,他也是迫于无奈。
据徐爸爸说,交警调解后,死亡赔偿为17.8万元,精神赔偿费为3万多元。保险公司赔了13多万元,加上幼儿园已支出的部分钱,还剩3万多元无着落。
徐妈妈说:“司机家属愿意出两万元精神赔偿费,剩余1万应由幼儿园出。”
对此,幼儿园的王老板认为,校车是买全保的,保险公司承担了死亡赔偿,幼儿园不应再向家属进行赔偿。
相关说法
幼儿园负连带责任
相关的法律界人士认为,如司机在上班时间撞死小孩,应视为职务行为,司机所在的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。就此案分析,家属可向肇事司机提出3万至5万元的精神赔偿要求,同时幼儿园应当负责连带责任。
来源:东莞时报